日期:2016-08-18
项目名称: 北京市房山区大石河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
项目编号: BIECC-ZB2878
项目实施机构名称 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
项目实施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昊天大街81号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人 赵跃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电话:010-80365918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科大天工大厦A座611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82372770
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大石河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
2.项目区位
本项目位于房山区大石河流域,涉及窦店、琉璃河、韩村河及周口店等4个乡镇。大石河属拒马河支流,发源于房山区霞云岭乡堂上村西北二黑林山,于路村出市界,汇入北拒马河,全长129公里,流域面积1280平方公里。
3.项目工作内容
本项目位于房山区大石河流域,涉及窦店、琉璃河、韩村河及周口店等4个乡镇。本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新建8座污水处理站:包括田家园(0.5万吨/日)、刘李店(0.3万吨/日)、燕都立民(0.2万吨/日),3站的一体化集装箱式污水处理站;以及洄城(0.06万吨/日)、芦村(0.03万吨/日)、南韩继(0.05万吨/日)、新街(0.12万吨/日)、白草洼(0.3万吨/日),5站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
(2)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窦店污水处理厂(1.5万吨/日);
(3)提标改造2座污水处理厂:琉璃河污水处理厂(0.5万吨/日)、韩村河污水处理厂(0.4万吨/日);
(4)新建污水收集管线13公里:包括污水处理站的污水收集管线和琉璃河中心区污水收集管线;
(5)污水处理厂站的配电工程:包含污水处理厂站的配电工程;
(6)河道垃圾清理工程:相关河道的垃圾清理工作,清理总量约1万立方;
(7)污水处理厂站占地及地上物拆迁:包含污水处理站的占地拆迁,以及窦店污水处理厂地上物拆迁(含管网收购);
(8)污水处理厂站的运营管理:包含所有污水处理厂站的运营、管理、维护等工作。
4.项目PPP操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DBFOT模式(Design(设计)-Build(建设)-Finance(融资)-Operate(运营)-Transfer(移交)),政府以合规方式选择适宜的社会资本方,以协议方式向其采购“水环境综合治理服务”,社会资本方全资设立PPP项目公司。水务局作为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PPP协议,履行约定权利义务,对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管。
项目投资金额 本项目投资金额人民币611,684,444.8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资格预审的办法 资格预审的办法采用合格制。
资格预审条件 报名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须提供下列资料:1.法人代表授权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社会资本单位的资格声明
4.社会资本单位的资信证明
①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② 银行出具的授信额度证明文件(授信额度不少于人民币10亿元)。
③ 银行出具的信用评级A+及以上。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7.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具有污水处理厂设计和工程施工能力,近3年污水处理厂建设或运营能力不低于100万吨/日的证明材料。
(详细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间 2016年08月18日至2016年09月0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领取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科大天工大厦A座608室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 免费提供。
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2016年09月05日至09月09日上午10:00-下午16:00(北京时间)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09月09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科大天工大厦A座611室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方式 电话:82372770
传真:82370881
备注 1.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须携带下列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本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2016年08月 18日